西安文理学院工会教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12-11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点击数:

西安文理学院工会教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暂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关心教职工疾苦,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校工会特制定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请各工会基层分会认真执行。

一、补助原则

上为学校分忧,下为教职工排难,及时为教职工送温暖,真正解决个别教职工的特殊困难。

对生活奢侈浪费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生活困难的不给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

家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校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均可申请困难补助。

三、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所在工会基层分会负责调查了解申请人的生活水平及困难原因,提出补助意见,并经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

3、提交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审定。

四、经费来源

困难补助经费从校工会经费中列支。

五、补助金额

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将申报人按不同困难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补助金额为600/人;二等补助金额为500/人;三等补助金额为300/人。

六、发放时间

每年12月底前后一次性发放。

七、工作要求

1、学校工会负责特殊困难教职工补助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建立特殊困难教职工档案。

2、困难补助是党组织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会密切联系教职工,关心教职工生活,给教职工送温暖的具体行动。各工会基层分会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履行审核制度,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西安文理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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