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实习目的及意义
教育实习是我国教师教育体系重构过程中,国家对教师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和教育实践的质量要求,是课程教学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通过教育实习可以进一步培养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了解基础教育实际,获得教师职业的初步实际知识和能力,从而缩短从教适应期,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教育实习内容及要求
根据全校教学计划,本科生在全学程内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及教育研习时间累积不少于一学期,普通话测试合格且师范生技能考核达标后方可参与教育实习。
(一)教育见习
1.课堂教学观察
1)内容包括课前预习、课堂教学观摩、课后体会、编写教案等环节。每名实习生听课不少于 5 节,编写教案不少于 2 次。
2)做到课前预习,即每次听课前,先了解、预习讲课内容。
3)随见习班听课,观摩见习班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学习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技巧,观察见习班课堂常规训练及学生在课堂上的活动规律;做好课堂记录,包括教材章节、讲授要点等。4)课后体会与评议,即每听完一节课,谈出自己课后所得收获和启发,并记下听课体会。与指导教师、实习小组沟通交流学习心得。
5)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熟悉备课和编写教案的方法。
2.班主任工作观察1)内容包括班级日常管理、班主任常规工作、学生思想教育方法、班团活动常规等环节。
2)观察、参加见习班每一天的教育活动,包括早读、早操、课间活动、个别教育等。
3)深入班级见习班主任工作,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熟悉班主任的常规工作,了解学生并参加班级学生活动,做好班会工作记录,在实践中学习班主任工作经验。
4)参加见习班团队活动,熟悉班团活动常规。
3.教育和教学调查
1)了解见习学校教育的基本情况,历史、现状与发展。
2)学习优秀教师关于教学、班主任工作以及教书育人方面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与教改成果。
3)了解教育对象的个人情况、学习态度和方法、智能水平等,有计划地帮助教育。初步掌握学生教育工作的特点和方法。
(二)教育实习
1.课堂教学实习
1)内容包括备课、教案设计、试讲、上课、指导实验、课后指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环节。
2)每名实习生在双方教师指导下,上课节数不少于 12 节,教案不少于 12 次,听课次数不少于 18 次,实习工作日志不少于18 周。
3)实习生在双方教师指导下,要认真学习所授科目的教学大纲,根据大纲要求,钻研教材,结合实际备好每节课。教案应在试讲前两天写好交双方教师审阅,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经双方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可正式上课,教案如有改动,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4)实习生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同时注意板书的规范化,讲完每节课后,要认真做好自我分析和教学反思。在此基础上,双方指导教师应向实习生指出课堂教学中的优缺点和改进意见,对每个实习小组的课堂教学至少召开一次评议会。
5)实习生应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并认真进行课后分析研讨。
2.班主任工作实习
1)内容包括制定班级工作计划、主持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主题班会、家访、德育讲话、处理班级中发生的问题等环节。
2)实习生应在实习学校原班主任指导下,根据实习学校的要求和原教学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积极开展工作。
3)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深入班级,广泛接触学生,尽快地了解班内情况,协助原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
4)实习生要以现代教育理论和素质教育观念为指导,结合青少年特点,通过开展班级活动或进行家访、谈心等方式对学生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爱国主义情怀、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等。
5)在实习学校原班主任指导下,除开展班主任工作和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以外,还应独立组织三次主题班会。
(三)教育研习
1.研习内容
结合教育实习实践,开展教学管理、班级经营、学科课程与教学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反思,教学设计与教学案例的研究反思等。
2.研习方式
教育研习可以采用观摩研讨、反思交流、小组讨论、专题研习等方式进行,强调学生的积极参与、合作反思和主动探究,融通理论与实践,重视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理性研究。实习生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实习工作的有关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工作思维方式,掌握调查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法手段,培养实际工作的能力,为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奠定良好基础。
3.研习要求
调研题目需在双方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研习活动应不少于4 次,研习成果主要以调研报告形式呈现,并在组内或院系内进行交流。
三、组织管理
加强教育实习的组织管理,是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的重要保证。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相关学院共同组成学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各实习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有关学科教研组长和我院带队教师组成的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安排实习具体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全校有关实习的各种规章制度,经校实习领导小组研究讨论,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2.制定每年的实习费用预算。
3.审核各学院实习计划并归档。
4.深入实习学校,检查实习开展情况,听取实习学校的反馈意见。
5.归档各学院实习总结并做出全校的实习总结。
(二)学院职责
1.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工作,组织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制定实习计划。于每年学期初填报《西安文理学院实习计划表》、《西安文理学院实习计划汇总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2.组织遴选或编写教育实习指导书,制定教育实习大纲。
3.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教育实习,每 2 个实践基地配备不少于 1 个指导教师。
4.做好实习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并为实习生购买保险。
5.精选实习地点,积极参与实习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并赴各实习学校联系、安排实习工作。
6.顶岗实习应与实习单位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
7.实习开始后,应深入实习学校听课,检查、了解实习情况,听取指导教师汇报,研究解决实习中的各类问题。
8.审定实习成绩,同时实习结束时要做出本学院分专业书面实习总结报教务处。
9.实习结束时,审批本学院实习经费的开支,完成报账工作。
(三)实习学校职责
1.根据双方共同制定的指导实习的工作计划,动员教职工积极热情参与实习工作,研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2.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实习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实习生配备 1 名指导教师,并确定教学内容、教学时间以及实习班主任的具体工作任务。
3.解决实习生备课等教学工作场所,安排实习生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工作。
4.向实习生介绍本校概况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帮助实习生树立献身人民教育事业的崇高理想和从事教育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5.为实习生组织教学观摩课和班主任工作报告会。
6.督促指导教师完成指导任务,为实习生评定实习成绩,并作出鉴定。
7.严格要求实习生遵守实习纪律,对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无效者,应通过我校带队教师报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处理。
四、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包括我校指派的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指派的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实习生教育实践,实现协同育人的根本要求。
(一)我校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院和实习学校的各项规定,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教育规律,切实指导好教育实习。
2.负责制定所负责实习组的实习计划,和实习学校密切联系。
3.指导教师不仅要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完成教学、班主任工作及研习等实习任务,同时要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管理、组织纪律等方面工作。
4.教育实习期间,可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表现及实习开展情况。
5.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听取实习学校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实习工作书面总结,同时要抓好实习生的个人实习总结和调研报告。
(二)实习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实习生掌握教学工作常规、班主任工作规范、教研基本要求。
2.检查实习生班主任工作计划、学习心得笔记、听课记录、观察日记、教案设计、教学研究小论文等教学档案资料。
3.解答实习生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关心实习生思想动态,
并给予教育和帮助。
4.指导实习生开展教学管理、班级经营、学科课程与教学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反思。5.协助审定实习成绩。
五、教育实习考核与评定
实习结束后,学院要及时进行总结与考核,并为实习生建立实习档案。实习档案包括:实习手册,教育见习成绩评定表,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包括师德体验成绩评分表、教学实践评分表、班级管理实践评分表),教研实践评分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一份入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
(一)教育实习考核与评定内容
1.教育见习考核的内容包括:教育见习成绩(占 50%)、班主任见习成绩(占 20%)、总结和教育调查成绩(占 20%)、思想和组织纪律成绩(占 10%)。
2.教育实习考核的内容包括:师德体验实习成绩(占 10%)、教学实习成绩(占 50%)、班主任实习成绩(占 20%)、教研实习成绩(占 20%)。
(二)教育实习考核与评定步骤
1.实习生根据本人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书面进行自我分析和总结,按要求填写实习总结。
2.实习小组根据实习生的自我分析和总结,进行讨论、评议,填写实习小组意见。
3.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自我分析和总结、小组意见和实习生的实际表现,经协商后,给出评语和实习成绩。实习学校对实习成绩进行统一审核,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
4.实习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学院参考实习学校给出的实习成绩,综合评定实习总成绩。
5.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生考核工作由实习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成绩经实习学校评定后,各学院结合实习生表现,综合评定实习总成绩。
6.教育实习总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记入学生成绩总表中,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百分制换算成五级分制标准为: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 以下。
7.实习结束后,学院按实习生人数的 10%评选优秀实习生,按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 40:1 的比例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并填写《西安文理学院优秀实习导师、实习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8.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者,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9.教育实习总成绩不及格者,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处理。六、教育实习经费管理
(一)实习经费包含在学校每年统一划拨给学院的教学经费之中,由学院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对学院实习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学院应本着“合理开支、严格审查、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实习经费的管理。
(三)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变相收取学生实习费用,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协议及费用支出等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实习费用的开支与报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七、实习生管理规定
凡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教育实习的,须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另行补作实习。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
(一)实习生守则
1.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修德。
2.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因材施教,注重效果,诲人不倦。
3.提倡团队精神,注重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互学互帮,互相关心。
4.文明礼貌,举止优雅,仪表端庄,衣着大方。
5.严格遵守我校和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
6.强化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外出,不准私自带领学生外出游玩。
7.艰苦朴素,节约实习学校水电和办公用品,不得浪费食物,不得损坏实习学校办公用具,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
8.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公益活动,谦虚谨慎,虚心求教,尊重实习基地领导和教师。
9.注意环境卫生,实行办公室和宿舍值日制,保持环境卫生,力求实习场所清洁干净、室内整齐。
(二)实习生请假制度
1.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须请假,一天以内向双方指导教师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向实习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请假,实习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向实习生所在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请假,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总评为不及格。
2.实习生因病请假须出具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因公请假须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学校时应妥善安排好实习工作。
八、附则1.学院应制定相应的教育实习管理细则。
2.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西安文理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