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规则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点击数:
一、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实验室进行的所有教学实验,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大纲,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保证实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三、科学研究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必须事先提出计划,经实验中心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四、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否则损坏、丢失实验仪器、设备者,按有关赔偿制度处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准外借,非本实验室人员若要使用,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
五、校外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同时要做好有关记录。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日志、实验仪器使用记录等,做好有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七、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未然,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餐、堆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要经常保持室内卫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023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