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6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点击数:
西安文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合理使用实验经费,避免药品、仪器的浪费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全部化学药品、仪器的计划和预算工作,认真做好药品、仪器领发依据。
二、领物登记,用完即还。
三、精密仪器使用,须填写使用登记卡。
四、还物验收,如果损坏丢失,须说明原因报实验室主任,根据情节处理,并填写失物登记。
五、剧毒药品的使用,须经院长、实验中心主任、使用人三者签名、登记,严格控制用量,剩余药品如数交回。
六、严把购物验收关,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该换的换,该退的退。
七、加强库房安全,每天下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水、电。
八、经常保持库房内整齐、干净,搞好环境卫生。
西安文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01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