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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为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习近平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时代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推动史学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个招标选题方向,涵盖中国史、考古学、世界史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对照《公告》要求,严格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对被终止或撤项的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基金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受理申报,坚决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至28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4.有意申报教师务必于9月24日17时前上报3份投标书纸质版到明德楼D1115,并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申报信息,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泽宇

电话:029-88219308


科研处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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