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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办函智〔2020〕59号)要求,支持西安市持续推进“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并在“双中心”建设成形起势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启动2025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鼓励我校科技人员服务地方企业技术创新,实现地方企业技术需求和我校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彰显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特色,做“最懂西安大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具体分为三类:

(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专项

1.项目定位

旨在全面落实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挖掘全校人才和创新资源,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和协同攻关

2.申报主体

科研人员服务企业专项为各二级学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为申报主体,鼓励二批次申硕、蓝田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一带一路”西安实践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服务西安特色产业链的博士团等平台和团队人员积极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项目期限2年。

(二)学科交叉专项

1.项目定位

学科交叉专项旨在引导我校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青年博士以学科交叉为方向进行科学研究,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前沿,在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陕西)项目申报寻找新方向的同时,实现培育交叉学科的目的,并为学校科学研究发展和西安“双中心”建设提供新动能。要求必须是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优先资助人文社会类学科与理工类学科之间的交叉。

2.申报主体

学科交叉专项申报主体为各二级学院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体音美可放宽至硕士学位),且年龄男性不超过34岁(1991年1月1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9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批次申硕团队成员优先资助。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项目期限2年。

(三)市级科研平台专项

1.项目定位

对标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培育陕西省实验室后备力量,围绕西安市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实验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验室成果转化,产出创新性成果,突破一批科学难题和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实验室技术成果,培育一批实验室人才骨干,建设产学研协同的创新平台,推动我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2.申报主体

面向全校市级科研平台征集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项目期限2年。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92312点前一并报送科研处,并填报《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2.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对限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

三、结题要求

文理专项项目结题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科技局下达的绩效目标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立项后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相应的任务书。

四、有关要求

1.所有申报科技计划“文理专项”的项目,需与本地企业(独立法人)签订技术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合同尚在有效期内,且项目必须处于在研阶段。

2.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合作企业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不同教师在项目申报中均与同一企业合作的情况出现。

3.课题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各学院课题子项目负责人允许参与1项他人申报的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课题组参与人数不能超过5人。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项项目,在研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文理专项”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项目负责人参与课题申报。

5. 2025年西安文理学院“文理专项”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安文理学院”,项目阶段性成果,必须标注“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编号”字样,否则不予结题。

五、咨询电话

以上未尽事宜请向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咨询。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88219308

   

科研处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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