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报奖已进入资料汇总装订的的最后阶段,请各参与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报奖的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报奖注意事项及要求》所列条目,进行资料的装订整理,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应认真审核本单位报奖材料,确定符合要求后,3月25日(下周一)统一报送我校科技处1,进行资料的最后审核。
1、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2、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的成果起止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
。申报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其起止时间为:
2007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
。
3、申报书中主要完成人最多列5人,且与其提交成果中的署名一致。
4、附件材料包括:
(1)参评成果材料: 论文、研究报告、著作。论文类成果需复印发表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作为附件;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复印研究报告全文作为附件;著作类成果仅需复印封面、版权页、书稿目录作为附件材料。
(2)成果获奖情况: 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
(3)成果社会反映: 如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需提交出版社或相关证明材料,写明印刷次数、册数、何种文字等;如有刊物(全文)转载,需提交复印件;如有其它的相关评价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 如被引用需提交相关复印或打印材料;如被采纳应提交采纳单位出具的相关采纳证明,采纳证明须有公章。(关于引用部分,如果是被索引了,要开索引证明,如果只是引用,我们除了截图,还把引用的文章第一页和有引用文字的那页打出来,做到材料里面,最好用彩笔勾出来。人大复印资料需把人大报刊的转载的全文、封面和目录。一起复印,右上角注明是否全文转载,部分转载需用彩笔勾出引用部分)。
(5)附近材料中涉及的原件材料审核后,可退回。(报送时,请将附件材料中涉及的原件材料及有关材料单独装袋,交送学校科技处)
5、所有填写内容均应有附件材料予以对应,无附件材料者,初审时不予通过,附件材料须提供目录。
6、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申报书中的内容简介建议用小四宋体字。
7、申报书中“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由申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领导填写,最后一句应为“经我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推荐”。
8、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装订到一起,正式提交材料为全套材料(申报书附件材料目录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7份,并统一A4纸打印、竖装成册连同申报书电子版一起上报,另外,论文类成果还须提交论文原件一份,著作类成果须提交样书2本。
9、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单位和成果申报人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严禁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13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的附件目录。
附件2: 学科分类代码表
科技处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