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实验室建设>> 规章制度>> 正文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11 点击数:

1.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2.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3.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去。

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教学、科研工作必须使用电炉时,要注意安全,停电或停用后要切断电源。

5.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等)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拨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遇到此类情况,实验者不得擅自处理、或不报告就擅自更换仪器,否则后果自负。

6.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管理本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钥匙。更换门锁,应通知主管部门。工作调动时应立即交回,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注意防火、防盗,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7.实验室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

8.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9.节假日和学期结束时,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后验封实验室。

西安文理学院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6-2017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88258551 传真:88276107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团小材"

微信公众号

学院网站

二维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