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教务处制订并下发了《西安文理学院2012-2013学年顶岗实习师范生学分认定、替换办法》,对我校2012-2013学年顶岗实习师范生的实习学分和非实习学分认定替换做出要求,现针对此类学生非实习学分认定中,涉及的公共课学分认定替换补充通知如下: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设置有公共课程的专业(如教育政策法规、体育等),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供学生信息及考试科目,开设该公共课程的学院制定相应补修、考核办法,并组织学生补修或参加考核,以获得该课程学分。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