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文理院字〔2006〕119号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号文件)和本科教学评估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合格的本科院校,提升学院品位,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学风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高等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良好的学风是学生成才的基础,是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人才培养的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与学生的学习风气、教师的教学风气、学校的办学风气息息相关。引领社会风气是高校的神圣使命,高校有责任首先自我端正办学风气,树立良好学风。学风影响学校声誉,关乎学校的竞争力;学风建设是学校求生存、创品牌、谋发展的基础,是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学风建设是我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迫切需要。作为新升本科院校,我院学风建设无论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层面,还是在领导、教师、管理者和学生各方面,都有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现代教育教学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课程设置、教学实践等诸多教学环节还有待完善;领导深入一线,了解教学、研究教学、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做得还不够,职能部门为学生和教师服务意识不强;部分教师教学精力投入不足,教学理念落后,教学手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不能令学生满意;校园的学术氛围不够浓厚,教师的科研意识不强、科研水平不高,本科生考研风气不浓、人数不多;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自主学习能力较差,纪律松散,迟到、旷课现象比较普遍、考试作弊屡有发生;第二课堂学习活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有待深入;各项可比性指标与省内同层次院校有一定差距。因此,全院教职工务必要树立忧患意识和主人翁精神,把加强学风建设作为我院当前一项极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常抓不懈,尽快促进我院的学风根本好转。
(三)学风建设是深化大学文化建设、提升学院品位和声誉、提高竞争力的需要。学风包括学校办学之风、教师教学之风和学生学习之风。学风建设是一项由多种因素构成的系统工程。良好学风的构建需要学校硬件和软件环境的同步建设,需要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教师教风的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的进一步改革、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创新,还需要全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综合治理。学风看教风,教风看作风,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学风建设贯穿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具有全局和战略的意义。
二、我院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四)我院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地位,牢固确立学风是大学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以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为前提,以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为手段,充分调动教职工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和学生刻苦求知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书香气息浓郁、学术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五)我院学风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以大学文化建设为引领,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契机,通过学风建设,学校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大学观,创造教师安于学问、热爱学问、忠诚和献身于学问的工作氛围;营造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负责、有利于学生健康成才的育人环境。引导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真正体现“儒雅大气、教书育人、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教师风范;引导学生“志存高远、刻苦求知、踏实做事、认真做人”,使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六)我院学风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教风建设与学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从严治校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相结合。
三、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七)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学风建设的核心是思想道德建设,关键是解决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要通过班会、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使学生懂得读书使人智慧、学习成就未来、知识奉献社会的道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摆正理想与现实、立志成才与报效社会的关系,从根本上加强学风建设。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教育和指导,引导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不同专业模块,设计职业生涯的主攻方向,加强基础课,增加选修课,提倡文理渗透,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应多角度、多层次地认真做好大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既要高度重视入学的专业教育,更要重视学生学习的全程教育;要经常邀请学术界知名的专家、教授和本专业优秀毕业生举办学术报告会、专业座谈会,使学生明确所学专业的特点、培养目标、就业方向等,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的积极性,从原动力上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在本科生中试行导师制的暂行办法》,认真选配导师、学业指导员或兼职班主任,探索符合学生全面发展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的学业指导方式。
(八)加强师德师能建设,以教风促学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教师的课堂教学、科学研究、人格魅力、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是教师风范的集中体现。教师要有爱岗敬业的职业理想,热爱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要有教书育人的职业情感,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要有甘为人梯的职业风尚,乐于奉献,勇于牺牲;要有创新向上的职业精神,追求真理,奋发有为;要有严谨治学的职业态度,勤奋学习,严于要求。教师要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关系,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严格规范的教学行为、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互动民主的师生关系、启发式、探究性的教学方法、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吸引学生、培养学生。
学院要严格新教师聘任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明确教师岗位职责,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查内容;加强师德师能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停课进修,对出现责任事故者严肃处理;加强师德师能宣传与奖励力度,开设师德论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集体的事迹,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九)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1)完善“三线三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常规教学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听评课制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及有效运行。(2)积极推行和完善课程教学主讲教师制度(主讲教师必须具备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讲师及其以上职称)和助教制度。(3)完善教学日志和学生考勤管理,教师和学生实行“双考勤”制度。(4)严格学籍和重修制度,建立淘汰机制。各系(院)要严格学籍管理,严明考勤纪律,对学习不努力、纪律松懈者,及时向教务处、学生处上报,完善学籍预警告诫制度;修订重修制度,严把重修考核关,对超过重修次数、门数的,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留级、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严肃处理,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为形成良好学风提供制度保障。(5)严明考试纪律和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统计等环节管理。对题量过轻、监考不严、随意更改学生成绩、漏题、透题等违纪现象,严格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严格按规定处理,杜绝说情、袒护或降低标准处理。建立必修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学位课的试题(卷)库,逐步实行教考分离。(6)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一、二年级学生实行集中上晚自习制度,各班指定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考勤工作,每周进行汇总,报辅导员。辅导员每周抽查1—2次,并且要有记录;各系(院)领导和学生处每月抽查1—2次。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晚自习无故缺勤,每次按一节旷课计。实行周日晚自习点名制度和班会例会制度,确保周一学生按时上课。班会在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可学习党和国家及学院的相关政策文件,通报本周来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开展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实行全院早操制度,学生处、体育系、各系(院)认真组织、严格考勤,教务处按考勤规定从严管理。全体学生必须按时起床,坚持锻炼,一、二年级保证集体出操。(7)完善激励机制,树立学风先进典型。改革学生评价激励机制,如《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奖学金管理暂行条例》《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奖励暂行办法》,使各项制度更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设立操作技能、专业学习、科研能力等单项考评奖励指标,加大奖励力度,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创新和冒尖,在我院逐渐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风气;开展创建优良学风班级活动,落实《西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制实施办法》和《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学习竞赛办法》,对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大学生竞赛中获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和学生给予重奖;对在考研、专升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可比性考试中,高出省平均线、院平均线的给予奖励;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积极探索导师制、双学位制、主辅修制等与学分制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系(院)试行;积极探索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结合的双证教育,培养优秀应用型人才;对“优秀教师”、“教学标兵”、“教学新星”、“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给予奖励,逐步加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奖励力度。
(十)加强全面管理,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管理部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学风建设中的正面导向作用,为大学生成才创造条件。(1)党委组织部要对领导干部思想状况、精力投入、教学中心地位、工作作风进行考察,提出要求,认真考核。(2)学生工作部(处)在学风建设中要严抓各项学风建设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工作,制定可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考评,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检查情况。(3)教务处要严格执行教学督导制度和教学事故认定制度,严格学籍管理,狠抓教学基本规范的落实。(4)党委宣传部、人事处要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同时在年度考核中将教书育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衡量教师的工作业绩。(5)财务处、资产处、图书馆、后勤集团等教学保障部门要切实为教师、学生、教学服务,优先优质确保教学需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6)各系(院)制定学风建设的有关制度,要通过抓教风带动学风的好转,严格教学管理;建立本系(院)学风建设检查、监督制度,把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形成规范化管理。严查早晨滞留寝室情况、课堂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旷课、听讲、作业、课后参加科技学术活动和积极主动学习情况等)、晚自习和早操出勤情况、晚归及就寝情况等;要依托各级班、团、学生社团组织建立学生学风督查岗,形成和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体系;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通过制度来保障学风建设的有效实施。(7)任课教师要牢固树立起教书育人的观念,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学风建设,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质量负责,积极维护课堂的教学秩序,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学生的学习行为,检查和监督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认真批改作业、答疑,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思想上的问题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创业意识。
(十一)培育创新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在全院倡导“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着眼未来的超越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通过成立组织、申报项目、交流评比、表彰奖励等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各学科知识竞赛、专业技能和特长大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举办各种专题报告会、学术论坛、讲座等,积极开设读书课、公共选修课,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把教学、实践和假期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广泛深入社会生活第一线,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学有所长,学有所为,在实践中得到真正锻炼。
(十二)加强学风建设领导,开创学风新局面。学院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评建办、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事处、各系(院)、团委、后勤集团等负责人组成。教务处和人事处落实教风建设任务;学生处会同团委落实学风建设任务;评建办依据《西安文理学院系(院)评估考核方案》,把学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学风建设的绩效将纳入相关领导和教职工以及系(院)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院学风建设方案的制订,对全院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院)学风建设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各系(院)要加强学风建设的领导,系主任(院长)是本系(院)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政密切配合,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学风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学风建设方案和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学风建设的检查和监督。
抓好学风建设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系主任(院长)、书记、教学副主任、行政副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是落实教风学风的主要队伍,要严格按《西安文理学院系(院)评估考核方案》加强考核;强化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逐步完善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的制度,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党员在学风建设中的管理、自我管理和模范带头作用。抓好学院各社团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管理,使其成为学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成为学风建设中活泼的、积极向上的力量。
总之,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各部门、各系(院)都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学质量,全心全意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成才提供优质服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共同促进学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