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文理院字〔2009〕71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科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为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努力建设以教学水平高的优秀教师领衔,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学团队,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建设目的
教学团队是指以课程(包括实验课程)、课程群组的建设为任务,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教学团队的组建以实现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实现课程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具体任务,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通过教学团队的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建设目标
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以教研室、研究所(室)、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实习基地等为建设单位,整合资源,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学院鼓励各系(院)自主组建和建设系(院)级教学团队,鼓励实行跨专业或跨系(院)组合。在系(院)教学团队建设的基础上,每年遴选3—5个院级教学团队,通过3年的时间,建成15个左右院级教学团队,13个省级教学团队,同时在国家级教学团队方面力争有所突破。
四、团队职责
(一)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二)开展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三)规划和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
(四)全面负责课程的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五)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六)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七)组织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八)完成团队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组成
团队成员5—8人,其中带头人1人,主讲教师3人以上,青年骨干教师2人以上。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且团队成员均承担本团队的一线教学任务。
(二)带头人
团队带头人应为坚持在本校本科教学第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或专业建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院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三)教学工作
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或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团队近五年来至少获得以下项目中的两项:
1.院级及院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建设。
2.院级及院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3.院级及院级以上精品课程。
4.院级及院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5.院级及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6.获院级及院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标兵。
7.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8.其他能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励奖项。
(五)教材建设
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教材的编写任务,且教材使用效果好。
(六)其他条件请参照《西安文理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
六、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程序
院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系(院)推荐相结合,由系(院)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和保障团队建设的措施上报学院。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团队需填写《西安文理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表》,并上交团队成员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西安文理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评审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团队的教学效果、课程建设、教学成果以及团队合作和对专业建设的贡献等情况,强调标志性成果。评审结果公示后,学院发文公布。
七、建设与管理
(一)对被评为院级的教学团队,学院将授予“西安文理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
(二)学院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在院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向国家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在省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学院一次性奖励该团队20000元和50000元,并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配套经费资助。
(三)学院对每个院级教学团队给予30000元专项建设经费,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团队负责人制度,按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和学院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四)获批准的院级教学团队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五)院级教学团队实行滚动建设制,以3年为期。团队每年均需填写《西安文理学院院级教学团队年度建设进展报告》,由教务处组织检查,没有开展工作或无进展的取消团队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建设期结束后,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院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继续列入下一批院级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按相关文件执行。
八、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