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科学研究>> 科研机构>> 正文
>
西安优秀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作者: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科研 发布时间:2018-05-06 点击数:

为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发挥近现代文物资源作用,唤醒民众内心深处的城市记忆和乡愁,在西安市文物局和西安文理学院的主导下,2017610日,我院和西安事变纪念馆联合成立了西安优秀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我校党委书记雷英杰和市文物局原局长郑育林共同为中心揭牌。

中心以西安市境内优秀近现代建筑遗产为对象,以保护、研究和传承建筑遗产为目的,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是调查、研究、保护、利用相结合的专门工作机构。

中心主任由西安市文物局原局长郑育林、我校原校长徐可为兼任,副主任由西安事变纪念馆原馆长陈斌、我院院长张天社兼任,我院院长助理裴书研为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基本队伍以我院教师和西安事变纪念馆工作人员为主。

中心主要职责是:在拥有十三朝古都历史的西安,保护好近现代建筑遗产,传承好传统文化,保护好城市记忆,留住文化根脉,感悟岁月痕迹。

中心基本任务是: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或委托,组织开展以西安优秀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为目的的专项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努力解决西安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共建单位有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服务,为政府城市建设决策提供翔实资料及依据。

中心近期工作是:按照201611月颁布的《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和20173月《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四改两拆”78个片区中的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调查、甄别、登记,提交政府部门决定。


《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自20161月正式实施,以进一步加强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

优秀近现代建筑是指从19世纪中期起,建成50年以上,具有较高历史、科学、文化、教育和艺术价值,并经依法认定的建筑物。反映西安近现代社会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代表某一时期社会发展特征、地域特色的建筑物,与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建筑物,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9类建筑物可以被认定为优秀近现代建筑。

《办法》规定,要遵循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将优秀近现代建筑分布较集中、成片的区域,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内,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不得擅自拆改院墙、开设门脸、改变建筑内部和外部的结构、造型和风格等。



版权所有:西安文理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