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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旅游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作者: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行政 发布时间:2018-10-29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2017]51号)》《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2018]8号),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本科教学行为,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我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课堂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课堂教学主要环节包括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和成绩评定、教学总结等环节。

(一)备课环节

1.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教学的基本文件,教师要根据学校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开设的意义、课程性质、该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课程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等,要反映本学科前沿成果,注重学生思维训练和能力培养。

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拟定,教学团队讨论,教学团队负责人、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共同审定。教学大纲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订,则须经过同样程序方可生效。

2.教学进度表

教学进度表是教学的基本文件,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大纲和课表填写教学进度表。要明确教学总时数、周时数、各章节教学时间安排,注明教学方法和手段、实习实践环节、考核时间等。

教学进度表由任课教师填写,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字审定。

3.讲义和课件

讲义和课件是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师要提前编写讲义或教案,制作课件。讲义或教案要做到“三备”,即“备内容、备学生、备方法”。“备内容”指熟悉教材、精选讲授内容,参考各种资料编写讲义或教案。讲义或教案要反映学科前沿成果,每年更新部分内容;“备学生”指了解学生知识水平、接受程度、个性差异和学习要求;“备方法”指任课教师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当然,教师还可根据课程特点,提出相应要求。

教学大纲、讲义和课件要及时上传到课程网站上供学生学习参考。

(二)上课环节

上课是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严格按照严格教学安排和教学要求上课,努力提高讲课质量,注重讲课效果。

1.按照课表、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携带教材或讲义和课件上课。

2.衣冠整洁大方,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课堂、不提前下课。

3.注重组织教学,严格课堂纪律,纠正学生迟到、睡觉、玩手机等现象。

4.渗透爱国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禁止违反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5.加大授课信息量,更新教学内容,厘清结构层次和重点难点,适时介绍学科前沿动态。

6.掌握学生特点,讲究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教学,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

7.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力求做到准确、简练、条理清楚,提高课堂效果。

8将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思维训练。

(三)作业环节

1.布置作业。根据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适时布置作业,难度适中,每学期不少于4次,以巩固知识、提高应用能力。

2.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批改要及时反馈,作为平时成绩给予评分并登记在成绩册上。

(四)辅导答疑环节

1.及时进行辅导答疑。可通过微信、QQ、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耐心解答学生问题,但每学期集中辅导答疑不少于4次。

2.做好对学生兴趣小组的指导辅导工作。除通过微信、QQ、短信、电话等指导辅导外,作为导师对本科生的集中指导辅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对学生兴趣小组的集中指导辅导每学期不少于2次。

(五)考试和成绩评定环节

1.考查和考试。每门课程结束要进行考查或考试,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要按规定进行补考或重修考试,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后按60分计算成绩。

2.课程考试可采取多种形式,鼓励进行教考分离、阶段性考试、过程性考试等考试改革。

3.考试两周前任课教师要命题AB两套试题,每套试题不少于4种题型,难易程度一致,且重复率不能超过10%,每套试题要与评分标准或标准答案。

4.试题要题意明确,文字通顺,格式规范,表述准确,不能出现政治性、科学性错误。

4.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章节覆盖率为100%,要重点突出,难度适中,既要考学生的基本知识,又要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命题要保密,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泄漏给学生。

6.教师要按规定进行监考,所授课程考试时要到试场查看,解答有关问题,但不能暗示答案。

7.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准确,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比例要切合实际,及时上传总评成绩。

(六)教学总结环节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总结一学期课程教学,填写《试卷分析表》,打印成绩册并与试卷一起装订存档。

二、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训、野外综合实习、专业考察、课程考察、见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毕业论文(设计)等。

(一)课程实训

1.课程实训应按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进行,应有实训大纲、实训安排,明确实训时间、地点、内容和目的。

2.单独设置的实训课程,按理论课程质量标准执行,明确实训成绩评定标准。

(二)野外综合实习

1.野外综合实习为外出实习,应结合实际,充分调研,做好准备工作。

2.野外综合实习要有实习计划安排,明确实习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并经批准后成行。

3.野外综合实习明确带队教师和实习学生人数,认真组织,保证安全。

(三)毕业实习

1.要有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妥善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实习过程中各环节的组织指导工作以及实习结束后的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等。

2.实习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一般以师生比1:10配备。指导教师要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配合,共同指导实习工作。实习结束后,应将实习指导记录、实习小结(教育实习还应提供教案、听评课纪录、班主任计划等)一并上交。

3.师范专业毕业生实习主要内容为专业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实习,非师范类实习主要内容为专业实习。

4.实习成绩应在本校教师主持下,在吸取实习单位和实习生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核实习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表现、纪律考勤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评定。实习成绩分优秀(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等级,优秀率不得超过30%

5.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实习成绩表和书面总结。总结内容一般包括实习的基本情况、重要经验介绍、实习质量的分析和评估、存在的问题、对学院教育教学和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6.20%的比例推选优秀实习生,按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40:1的比例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报教务处审核,由学院统一表彰奖励。

(四)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综合性教学环节。

1.选题必须与专业密切相关,鼓励应用型题目,体现综合应用能力。采取教师指导性命题和学生自主选题的方式,坚持一人一题,避免重复。选题必须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

2.指导教师应为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教师或具备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论文篇数不超过6篇。师资紧缺的专业可聘请外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论文指导。

3.毕业论文的任务书、开题报告、格式以及教师指导过程、答辩环节等按照学校颁布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执行。

4.毕业论文要论点正确、深刻,有新意;论证严密,论据真实、典型、充分,有针对性和较强的说服力;运用的方法和手段有创新性。

5.毕业论文要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脉络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语言准确、流畅;文字、公式、表格、图形运用合理,科学规范。

6.论文严禁抄袭、剪贴,学生提交的论文须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

7.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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