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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规划》相关精神、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实际及前期所征集的交叉学科点建设指南,现就做好交叉学科建设立项申报及建设管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导向,为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城市大学”战略目标构建良好的学科基础,特开展此次交叉学科平台建设申报事宜。
所申报交叉学科点应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以服务区域社会亟需为导向,以“立足西安、依靠西安、服务西安”为基本遵循,以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为目标,以孵化支撑相关学位点(领域)建设所需成果为根本建设任务。
二、申报原则
各申报单位依据交叉学科点建设领域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优先支持具有一定学科研究基础并在国家学科门类中归属为第14个学科门类的一级学科所属领域或跨一级学科并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交叉学科(与校外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产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文理学院)。
团队成员不应局限于某个学院,鼓励打破学科学院壁垒组队申报,鼓励申报理工结合、文理交融的项目(学科分类详见一级学科目录,即附件2)。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择2-3项交叉学科点立项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交叉学科点应具有新的、明确的研究对象以及需要通过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交叉融合解决新科学领域问题和现象,具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系的发展潜力。
(二)所申报交叉学科点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有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的潜力,有希望形成新的特色与优势,能支撑相关学位点(领域)建设。
(三)所申报交叉学科点应该具有学科特色研究方向调研及论证的基础,所申报学科应与国家及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相吻合,社会对该申报学科相关学科领域人才有一定规模的迫切需求,并具有稳定的需求发展趋势。
(四)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相关学科基础扎实、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未来产出可期。学科点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负责人所在的学院为该交叉学科点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只能申报或参加1项,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团队成员45岁以下比例不低于50%。
(五)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交叉学科点申报工作,做好本学院申请交叉学科的初审、查新、筛选和论证工作。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和低水平建设,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六)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组织管理
(一)交叉学科点建设实行学校、牵头学院和学科组三级管理,学校统筹、牵头学院主责、学科组主建。牵头学院具体负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财、物的统筹保障工作,对学科建设成效负领导责任;学科点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责任人,负责团队成员的优化调整及培养,负责学科调研及学科方向论证,负责学科专项项目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学科的规划、分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及总结等工作,并对学科建设成效负责。
(二)《西安文理学院交叉学科建设申报书》(见附件3)作为交叉学科点建设实施、考核和评估的主要依据。考核评估工作由学研处组织进行。
(三)交叉学科点建设周期为“十四五”期间,须按年度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每年年初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年末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建设成效一览表及支撑材料一览表。学校每年对其建设成效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限期进行整改,暂停一年建设经费支持(不再补发),一年后重新接受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考核等次划拨次年建设经费,考核仍不合格的,停止建设。建设期满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四)负责人应合理安排交叉学科建设点专项经费,并建立年度交叉学科点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台账(见附件4)。专项经费可用于:推进学科方向调研和论证工作的会务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论证差旅费等;改善学科队伍,优化人员规模和人员结构的差旅费、培训进修费等;培育申硕所需标志性项目和成果的费用;提升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交流费用;达到其他可以满足申硕基本条件的费用。专项经费应主要用于成果培育(含专家论证指导费“用于项目、平台和成果申报”、版面或出版费“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申请费和成果检索费等),其费用不低于50%;材测燃信费及其他不高于20%。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年6月27日12:00。
(二)申报材料。《西安文理学院交叉学科建设申报书》填写字体统一用宋体五号,一式六份(加盖公章),正反打印,A3中缝装订。
(三)各牵头学院统一组织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刘一润。
联系人:黄科刘一润联系电话:88216716
附件1:交叉学科点建设领域指南
附件2:一级学科目录
附件3:西安文理学院交叉学科建设申报书
附件4:西安文理学院交叉学科点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台账
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