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形成学位预警常态机制,及时反馈并采取帮扶措施加强指导,提高对学生学业指导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在校生
二、工作时间
2017年11月3日—12月15日
三、政策依据
《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西文理校发〔2016〕15号)(以下简称《细则》)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广泛宣传学位政策。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位管理专员、辅导员两支管理队伍作用,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常态咨询,利用学院网站、橱窗板报、学生QQ群、微博、微信平台、主题班会等多渠道广泛宣传,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和需求,详细解读《细则》条款,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和要求,知晓率务必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增强学生的学位意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稳步提高。
2.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学位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必须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逐一筛查,确保学位预警准确无误,杜绝统计遗漏或差错,发挥好学位预警的警示和指导作用。对存在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的学生,在2017年12月8日前务必逐一下达学位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至学生本人,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特别注意校外实习学生的核对确认工作,务必将学位预警落实到位,严防疏漏)。同时,采取学生约谈、家长约谈或书面信函通知等有效措施(提示:注意妥善保管相关记录),按照《细则》相关条款的救济通道给予政策指导,使学生尽早弥补差距,争取圆满完成学业,获得学士学位。
3.多措并举跟进帮扶。各学院要针对各年级学生和专业的特点,结合“三风建设”,建立督查常态机制,持续关注帮扶,采取学业导师、党员干部或学生干部“一对一”包干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学位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尤其要密切关注已达到或即将达到学位审核临界状态的学生,及时将预警结果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并采取强力干预措施加强指导,帮助学生查找成因,鼓励学生重拾信心,协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跟进检查监督,提高学位预警效果。
4.深究成因促进教风。各学院要加强对学位预警结果的分析利用,严守学位政策执行的刚性原则,采取倒逼机制,通过学位预警,认真研判成因,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各学院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视加强对专任教师的政策宣讲和培训,避免教学与管理两张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升。
5.认真总结创新方法。各学院要在学位预警过程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请各学院将= 1 \* GB3①学位预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总结材料需包括学位预警掌握的基本情况、干预帮扶措施、存在问题、经验总结和下一步计划)、= 2 \* GB3②学位预警名单(附件2)以及= 3 \* GB3③学位预警统计表(附件3),④学位预警通知书(学院留存联)(检查完返还,履行交接手续),于2017年12月12日前交报至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6.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学校将择期组织召开学位预警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届时由各学院对学位预警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全面总结汇报,分享交流经验与做法,共同为学位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位预警工作常态机制,切实发挥好学位工作的杠杆作用。
联系人:朱芳芳联系电话:81870372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学位预警通知书;
2.西安文理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学位预警名单;
3.西安文理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学位预警情况统计表。
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