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第三届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2014]4号)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日语、化学工程与工艺、测控技术与仪器三个专业将申报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为确保我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于2014年3月5日前,推荐一名省内、校外、具有教授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并填报专家名单(见附件1)报送学位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相关学院于2014年3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纸质版10份和电子版1份):
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
2.《**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附件材料》;
3.《**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汇总表》(见附件2)
三、相关学院要为评审准备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应包含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基本评价、存在不足与努力方向等,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附PPT演示),要求自评报告内容充实、条理有序、重点突出、详略得当;PPT演示匹配度高,图片资料丰富。
四、学校3月下旬组织专家评议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并做出是否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决议。
五、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将于5月审批并公布审核结果。
联系人:佟志华 (18991866300)
王雅荔 (18991866770)
学位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