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问答
一、学校为什么要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何在?
西安文理学院是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4年6月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1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多年来,我校积极进行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多路径选择和实践,保障并提高了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多次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励。在学校全面实施“513工程”及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有利于推动我校内涵发展,彰显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特色,也是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又一条路径选择和有益尝试。
目前,我校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它顺应了国家提升本科培养质量的客观要求;是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学生综合素质及创业就业能力提升的合理诉求;“探索经验、建立机制”也是省上对我校进行双学士学位授予试点工作的要求。
实施的可能性则是基于我校整体办学实力的显著增强,能为双学士学位教育提供充分条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多路径探索的显著成果为其奠定了基础;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的办学条件具有承担辅修专业人才培养的实力;2013年,我校已成功获批成为陕西省地方应用型院校率先且唯一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试点单位。
二、目前,我校作为省内应用型本科院校中率先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试点单位,我们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我校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创新并丰富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针对目前国家对双学士学位教育政策引导的薄弱、部分已施行高校尚未形成管理规范且配套完善的制度、培养的预期效果不尽理想等问题,通过研究实践寻求解决办法;完成省上要求的“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探索经验,建立机制”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其他同类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借鉴、引领和指导作用,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双学士学位教育探索路径方法,提供管理范例;同时为实现我校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的突破奠定良好基础。
三、我校如何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试点?
首先,我校双学士学位教育是依据国家及陕西省有关高等教育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确定的,基于我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与“文理为基,工管为重”的学科专业定位及建设基础,经过精心设计、充分调研论证,选择在文、理、工、管理四个学科中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培养工作,即文学、理学及工学学科所属专业本科生达到规定条件,可申请选择辅修管理学学科所属市场营销、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4个专业。
其次,健全的机构和管理制度为双学士学位教育开展提供根本保证。学校成立了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确定学位办公室、教务处为牵总负责的职能部门,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为培养的主体学院,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学院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双学士学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学校严格执行省学位委员会审批的《西安文理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中所明确的教学要求、修读条件、教学形式、学籍管理、学费收支、学位授予与证书发放等相关规定,完善了加强双学士学位教育质量监控保障措施,学校给予双学士学位授予试点工作开展的政策扶持。今年,2012级、2013级符合修读的本科生分别执行所选专业二年制和三年制《培养方案》。
我校推荐参评的《新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双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论证报告》获得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市办字[2014]38号)2012-2013年度西安市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2013年12月,我校申报的《应用型地方高校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获批成为陕西省教育厅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研究项目(陕教高[2013]45号)。我校将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相结合,课题依托于试点工作,这将成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和目标实现的又一有力保障。
目前,按照《西安文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进程安排》,学校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得到全面稳健的推进。
四、修读双学士学位有哪些条件?还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获得修读资格?
修读的主要条件有四个方面的规定: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考核合格,且重修课程不超过三门次(含);
2.品行端正,无违纪作弊行为;
3.身心健康,学有余力且具有较强自学能力;
4.主修专业为学校开设的文学、理学及工学学科门类所属专业的学生,可辅修管理学学科所属相关专业,且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要获得双学士学位修读资格还有以下规定程序:
1.学校公布双学位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要求,拟选择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按规定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并附已修课程成绩表等),交主修专业学院。
2.主修专业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签字)后将申请材料递交辅修专业学院。
3.实行择优录取,由教务处、学位办公室、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完成,报主管校长批准。
4.经学校批准后,辅修专业学院将录取统计表、录取通知书等送达主修专业学院,并负责向学生提供修读双学位的咨询、指导。
5.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辅修专业学院注册,缴纳学费,办理听课证明,领取课程表等。
6.辅修专业学院将报到学生名单送主修专业学院、教务处及学生处(部)备案。
五、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的学习形式和教学管理有何特点?
在教学组织形式上,采取单独编班授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采取集中授课、辅导答疑、自主学习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教学管理方面,由辅修专业学院负责任课教师聘任、教学过程实施等日常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培养过程业务指导以及主辅修专业课程(含实践)的协调统筹等相关管理工作;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教学活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为保证辅修专业教学质量,严格执行《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勤暂行规定》,辅修专业学院负责督促检查课堂考勤,并将结果统计报送教务处。
六、修读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和成绩如何管理?
双学位辅修专业确定后不得中途变更。学制2-3年,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校最长年限不超过6年。每学期开课两周内注册,不注册者按自动放弃学习处理。申请免修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相应条款办理。
修读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待学生修业完毕,辅修专业学院将其学籍记录表(一式四份)分别留存本学院、主修专业学院、装入学生档案及交教务处存档。
修读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其成绩的优劣不影响主修专业学籍,但在辅修课程考试中违纪作弊则与主修专业课程考试违纪作弊等同处理。辅修期间,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一旦受到学籍预警,或留级、退学、作弊而受处理者,由主修专业学院报教务处中止其辅修专业的学习,并将结果通报辅修专业学院。
学生成绩由辅修专业学院负责管理。辅修专业学院填制《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双学士学位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转至主修专业学院、毕业时归入学生档案,一份交教务处存档。
学生辅修的课程一学期内一门课程成绩不合格,可重修一次,重修仍不及格,终止辅修;一学期有两门(含)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不得重修,终止辅修,由辅修专业学院通报主修专业学院和学生本人,并报教务处备案。
七、双学士学位的学费如何收取和使用?
修读学生按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费手续。学费采用学分制收缴,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每学分收取80元。重修课程要按学分收取费用。中途放弃辅修专业学习或未能完成所修学分,已修课程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收取的学费实行专款专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由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
八、请回答双学士学位授予及相关证书的获得。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只有部分辅修课程考核合格的,发给辅修课程成绩相关证明凭证;对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者,即使修满双学士学位规定学分,也不能授予双学士学位,其合格的辅修课程,发给辅修课程成绩相关证明凭证;主修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无论双学士学位学分是否完成,均不颁发证书;达到双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双学士学位,由学校颁发相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