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4〕4号)精神,西安理工大学等36所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共对98个申报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主进行了审核。根据学校审核意见,省学位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西安理工大学等36所高校的98个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请相关高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2014年5月17日